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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许可备案
发布时间:2015-10-17 丨 阅读次数:17

商标的许可备案

导读:商标的许可,是指商标所有权人将其核准注册的商标使用权,许可他人使用,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的许可备案手续。
 

  备案程序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

  1、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

  2、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或经过公证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4、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

  5、自行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应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款

  1、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及其注册证号码。

  2、许可使用的商品及服务范围。

  3、许可使用的期限。

  4、许可人对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进行监督的条款。

5、被许可人在其使用许可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条款。